离婚协议约定无效情形有哪些?离婚协议有无效力不履行怎么办?
2023-05-30 16:42:26 来源:律速网
离婚协议约定无效情形有哪些?
离婚协议约定无效情形有:
1、离婚协议中约定的限制再婚条款因违反法律规定而无效。
2、离婚协议中约定的禁止生育条款,是对公民生育权的人为限制,违反了公民享有生育权的法律规定。因此,离婚协议中相关禁止生育的条款是无效的。
3、继承权是被继承人死亡后才开始的权利,法定继承人的继承资格只能由被继承人自己取消,不能由他人干涉。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离婚协议有无效力不履行怎么办?
夫妻离婚后签订的协议,如果当事人具有民事行为能力,协议是双方自愿签订,没有受强迫、威胁并且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和公序良俗的,具有法律效力。
不履行离婚协议可向法院起诉,待法院审理后,可依据法院的裁判申请执行。
一、代持股协议是不是具有法律效力
代持股协议满足法定有效条件就具有法律效力,具体有:代持股协议当事人是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人;代持股协议当事人签订的协议是真实的意思表示;代持股协议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法规或公序良俗;法定其他有效条件。
二、青春损失费协议的法律效力是什么
当事人签订青春损失费协议,如果没有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没有违背公序良俗且是当事人真实的意思表示的,具有法律效力。
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一百五十三条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
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三、房屋永久居住权到期了怎么办?
依据国家相关法律的规定,房屋的所有人可以设立用益物权的,而居住权是属于用益物权的一种,设立居住权可以签订协议,签订房屋永久居住权协议的当事人有民事行为能力,并且协议是自愿签订的,协议内容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和公序良俗的,该协议具有法律效力。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