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一方债务能执行共同财产吗如何操作 为什么法官都不建议执行房产?
2023-05-05 08:49:38 来源:法务在线
夫妻一方债务能否执行共同财产
夫妻一方债务不能执行共同财产。原因如下:
1、一方欠债是一方的个人债务,依法归个人偿还;
2、但是如果是一方欠债,但是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可以执行夫妻共同财产。
夫妻个人的债务可以用夫妻共同财产的一半偿还债务的依据是:
1、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除外;
2、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所谓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是指夫妻结婚后到一方死亡或者离婚之前这段时间,这期间夫妻所得的财产,除约定的外,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夫妻一方对夫妻存续期间的财产的处分,需征得配偶的同意。
夫妻一方作为被执行人,财产通常呈现三种形态:
1、直接由被执行人占有或登记在其名下;
2、由被执行人与其配偶共同占有或登记在其名义下;
3、属于被执行人夫妻共同财产,但被执行人配偶单独占有或登记在其名下。
为什么法官都不建议执行房产
法官都不建议执行房产的原因如下:房屋不被强制执行的要求主要有三个,满足其中一个就可以不用强制执行:第一,被强制执行者没有合法可以居住的房屋,比如说是租房的这种情况;第二,就是房屋没有转移财权的情况;第三是,这套房子没有满足基本生活标准。
下一篇:
最后一页